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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年度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春华秋实助学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与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联合设立春华秋实助学金项目。

现将2023年度“春华秋实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1.首都师范大学2023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新生中家庭困难学生符合参评条件者均可申报。

2.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我校实际情况,今年“春华秋实助学金”项目共有10个名额,每人奖励4000元。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自觉遵守宪法、、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孤儿、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具有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学分而延长学籍者;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出国、参军等)未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者;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三、评选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根据评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见第四项材料清单)上交至院系负责人。

2.院系初评。由各院(系)组织学生自愿申报并汇总位报名情况,审查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申报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初评,同时报送候选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

3.学校审核。学生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各有关院系代表和捐赠方代表等相关单位将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4.学校教育基金会向获奖同学发放奖学金。

5.后续每学年初将对已经获得项目资助学生进行新一轮审核,以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四、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春华秋实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院系报送材料

(1)院系评审小组名单

(2)院系评选结果公示

(3)候选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申请表、个人申请书)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提交,其中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主楼209室侯文婧老师处。

 

 

学生处联系人:侯老师  68902670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联系人:葛老师  68902863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春华秋实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