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职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市委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现决定面向我校专职辅导员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说明
2018年度招标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支持课题三个类别。
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中重大的、亟需破解的难题,课题成果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2-3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该类课题设3项,每项研究经费1万元。
一般课题研究工作中的一般常见性问题及普遍存在的工作难点,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1-2篇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论文。该类课题设5项,每项研究经费0.5万元。
支持课题研究工作中具体、微观问题,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1篇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论文。该类课题设8项,每项研究经费0.3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院系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2.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三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能够组织起研究队伍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课题组组成员建议不少于3人,重点课题需跨院系申报。
3.如果已有在研课题的,原则上同一项研究不能做重复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4.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年。
三、参考题目
参见2018年度首都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选题研究指南(见附件一)。
四、课题申报
1.项目申请人于3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二)纸质版一式5份交至本部主楼201学生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处刘莉。
2.学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1.获批立项的课题由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按照相关办法管理,经费使用规定另行通知。
2.项目立项后,各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成果须符合科研规范,客观真实,具有创新性,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项目完成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68902046
地 址:首都师范大学本部主楼201学生处办公室
学生处
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