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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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都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团队”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通过诚实劳动缓解经济困难,在实践中拓宽视野、锻炼本领,现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团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参评条件

  1.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2.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岗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性高、责任心强,能够较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

  4.参评个人:本年度连续在岗3个月及以上;

  5.参评团队:团队人数4人以上,独立承担某项工作,出色完成任务,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三、评选原则

  1.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与用工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用工单位结合学生工作情况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名额原则上以用工部门为单位,按在岗学生人数的10%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个人申请或由用工单位推荐,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首都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团队”申请表》(附件2、3),并附1000字以上工作总结,交至用工单位负责老师审批。

  2.用工单位审核:用工部门核实申请内容,结合申请人工作表现、单位名额情况进行审批。经用工单位审批同意后,于12月16日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校本部主楼206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勤工助学”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cnu.edu.cn。

  3.学校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获选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和“首都师大资助”公众号公布获选学生名单。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发放荣誉证书,为先进个人发放纪念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68902256

  

  学生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