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校园“励志人物”和“自强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园励志人物”和“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学发〔2021〕46号)》,经个人申请、院系评议推荐、学校审评,拟推荐10名同学为“校园励志人物”,19名同学为“自强之星”,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
“校园励志人物”名单:

“自强之星”名单

联系人:马洁老师
办公地址:校本部主楼209办公室
学生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