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金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金宝奖学金”是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与香港手拉手基金会受香港金宝洋行谢王寿令总裁的委托设立的。奖励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男女不限。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我校已参评14年,共有98人次获得此项奖学金。今年我校共有8个名额,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校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问题活动;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原则上此奖学金评选条件等同于我校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评选办法:
1、填写评定申报表;
2、撰写文章一篇,题目为《我希望得到这笔奖学金》,要求字数不少于2000字;
3、递交2015-2016学年成绩单;
4、根据出资方持续性资助的原则,去年获得金宝奖学金的同学如今年无违纪、无其他影响奖学金评定的重大情况,可以连续获得。
三、名额分配:
政法学院、管理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燕都学院各1人。
四、上交时间:
请各院系务必于10月8日下班前将学生材料交至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四层406室。
五、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颁发“金宝奖学金”证书,由院系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当年的评选资格,已经取得者,追回其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1)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者;
(2)有挥霍浪费、请客送礼、吸烟酗酒等行为之一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团纪、校纪处分者。
六、申报表及文章格式见附件。
学生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