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都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内涵,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骨干,现开展首都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着眼于解决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学校辅导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专项工作要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选题方向以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党建、新生教育、深度辅导、学业辅导、心理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为重点方向。
2.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特色。
3.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4.申报人在选定的专项工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前期已经培育和建设的优先。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含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团队成员3-6人,其中至少有1名非本院辅导员,1名其他高校优秀辅导员参与指导工作室建设。
2.申报类型。分为培育工作室和示范工作室。
3.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2)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4.文本提交。请各院系于2020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陈炳哲办公系统。
四、评审与管理
1.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共评审出20项辅导员工作室项目。项目提供适当经费支持,培育工作室支持5000元,示范工作室支持10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开展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等。
2.工作室建设纳入学校辅导员精细化管理工作范围,工作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组织全体成员做好工作室制度与团队文化建设,形成内部学习共同体;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室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
3.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不少于2年,学校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连续资助;考核优秀者,可转为示范工作室;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停止资助。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内部指定人选接替主持人,工作室挂靠单位随迁至新主持人所在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炳哲 电话:68902660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处 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