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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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及补发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公办高校国家助学金二等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80元,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按新标准补发,包括2019届毕业生。

  我校将为上学年获得二等助学金的学生一次性补发2019年3—7月五个月的二等国助标准差额,共计250元;为2019年4月补充认定为困难生并获得二等助学金的学生一次性补发2019年4—7月四个月的二等国助标准差额,共计200元。将于11月中旬发至学生北京银行卡中。

  本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将按照新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元/月,二等助学金280元/月,全年发放10个月(2、8月寒暑假不发放)。本月一次性发放2019年9—11月三个月的助学金,将于11月中旬发至学生北京银行卡中。

  

  

  学生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