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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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叶圣陶奖学金”是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生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19年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此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名额为9名,名额分配方案见“叶圣陶奖学金”院系名额分配表(附件1);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师范专业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曾获得“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三、评选步骤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学生所在院系推荐,填写《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

  2.院系推荐:院系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叶圣陶奖学金”候选人,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7日(星期五)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纸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度“叶圣陶奖学金”院系推荐名单》(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纸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学校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9名叶圣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4.教师发展基金会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由教师发展基金会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 系 电 话:68902256    

  材料接收地点:校本部主楼20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941@cnu.edu.cn

  附件:

  1.“叶圣陶奖学金”院系名额分配表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3.首都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院系推荐名单

  学生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