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各院(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22〕11号)(附件1),现开展2023年“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加强领导,规范评审程序
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所属院系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要把握时间节奏,做好申请、评审和公示等环节工作,院系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生申请材料、院系评审组织材料应存档备查。
二、坚持原则,严把评审标准
各院系要坚持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推荐的学生符合文件规定,能够代表院系学生培养水平。每个院系可推荐本科生(含专科生)候选人1至2名,硕士生、博士生候选人各1名参加校级评审。
三、认真细致,按时上报材料
各院系于3月22日前报送推荐结果及候选人材料。提交材料清单:
1.院系评审报告,包括院系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评审小组成员、公示情况等,加盖院系公章;
2.《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简介、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发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本专科生联系人:马丽娜 68902256 研究生联系人:孙婧一 68903819
相关附件: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6日